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表 | ||||
单位名称 | 瀚蓝(佛山)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| 组织机构代码证 | 91440605MA4W6A5Q8Y | |
生产地址 |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瘦狗岭地段自编1号 | 邮政编号 | ||
法定代表人 | 杨振宁 | 联系方式 | 13717041335 | |
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| 固体废物治理,危险废物治理,其他污染治理,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,节能技术推广服务,其他专业咨询,软件开发,其他化工产品批发(不含危险化学品),社会经济咨询(教育咨询服务、投资咨询服务除外),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:火力发电(大电网范围内,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气火电站、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气抽气两用机组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、经营除外),其他电力生产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|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| 1、焚烧产生的废气经“SNCR 脱硝+急冷中和吸收塔+消石灰、活性炭喷射装置+布袋除尘+湿式洗涤塔+GGH”的处理工艺处理后,达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484-2001)中燃烧量大于 2500kg/h 的最高允许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,由 117m 高的烟囱(B1#)排放。 2、物化车间、焚烧车间料坑、预处理车间及暂存库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统一处置,送入碱洗涤塔内中和酸性气体后送分子筛浓缩,浓缩后再进入 RTO 蓄热式焚烧炉焚烧,处理后相应排放因子:VOCs 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中较严的《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》(DB44/814-2010);臭气浓度、H2S 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中新扩改二级标准值;其它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-2001)第二时段二级限值要求,经 30米排气筒(B2#)达标排放。 | |
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| / |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| 2017年11月通过环评审批,获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环评批复。于2020年10月获得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。于2020年11月完成许可申领获得排污许可证。 2021年5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。 | |
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| 备案于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。 |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| 440600-2020-014-M | |
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| 废气排口1:焚烧烟气排口,位于焚烧装置线东侧 |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| 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对环保公共设施特定信息公开要求,在生态环境部指定自动监测数据平台主动公开 |